&ep;&ep;书名:暴君宠婚日常

&ep;&ep;作者:一日知千

&ep;&ep;作品简评:

&ep;&ep;前世的宋颂是个小可怜,有人杀了他,顶着他的身份,带着他的孩子,上位成史上第一男后。前世的厉霄是个大可怜,被人毒疯,暴戾失控,杀人无数,唯一能治好他的人却与他错过了一生。重活一世,宋颂知道自己是厉霄的良药,也知道厉霄是自己的金靠山,为了怀上前世同样惨死的小宝宝,他决定主动出击——厉霄居然比他更主动!本文文风简洁明快,节奏恰到好处,一边打脸虐渣,一边蜜里调油,双重生设定使剧情毫不拖沓。一个是锦衣玉食的首富外孙,一个是倍受宠爱的皇室太子,同为受奸人所害的天之骄子,同样坠入泥沼,但因为有彼此互相治愈,一切都将拨乱反正,重归秩序!

&ep;&ep;第一章重生

&ep;&ep;宋颂感觉自己被人踢了一脚。

&ep;&ep;奇了。宋颂想,本幽灵飘飘荡荡这么多年,被夺走孩子的时候无数次穿过仇人的身体,掐死对方的念头一次比一次强烈,最终也没能真的摸到仇人的脖颈子,心态都从道系到佛系了,怎么突然好像有实体了?

&ep;&ep;他想完,头发突然被人抓了起来,一张扭曲的脸映入他的眼帘,让他结结实实的愣了一下。

&ep;&ep;“别给本公子装死。”这人恶狠狠的道:“疯王已经入了府,这是我宋家千载难逢的好机会,辛辛苦苦研制的圣药,不是给你吃了就完了的,你今晚必须把他伺候好了,若稍有懈怠,看本公子不扒了你的皮。”

&ep;&ep;宋颂愣愣看着他,还是有些反应不过来。

&ep;&ep;“阿时。”就在这时,一声温润的声音忽然传来:“快放了兄长。”

&ep;&ep;名唤阿时的少年立刻松手,宋颂的头发被他一把甩开,这具身体太过孱弱,导致这年轻的小公子随便一丢,他便感觉头晕眼花,他眨了眨眼睛,看到面前缓缓掉下一绺长发,是那位公子手劲儿太大给揪断了的。

&ep;&ep;耳边传来宋时轻蔑的声音,“一个卑贱商女生的野种,也配你我叫一声兄长?哥,你就是太善良了。”

&ep;&ep;宋歌无奈的摇了摇头,缓缓走到了宋颂面前蹲下,轻轻握住他瘦弱的双肩将他扶起:“阿时顽劣,兄长不要与他一般见识,好吗?”

&ep;&ep;宋颂缓缓仰起脸看向他。

&ep;&ep;这是一张温润如玉的脸,眉间带着一抹愁容,似乎在担忧兄弟感情会因此而破裂。这也是一张宋颂无比熟悉,无比痛恨的一张脸,后来死去的很多年,他都把对方记得清清楚楚,他一直在等着宋歌死,但却一直都没等到。

&ep;&ep;宋颂常想,若是把宋歌整个人生铺在纸上,那便是‘祸害遗千年’这端端正正的五个字。

&ep;&ep;曾经的宋颂一直觉得整个宋家都不是好人,除了宋歌,后来他才发现,宋歌才是那个彻彻底底的魔鬼,他不动声色的支配着宋家人欺辱他,然后打着他保护伞的身份自居,可事实上,宋颂每次被他‘保护’之后,处境便会变本加厉。

&ep;&ep;他无比清晰的记着这一切,这一天……他在经过难熬的改变体质之后,被宋家当做礼物送给疯王。

&ep;&ep;疯王本名厉霄,字长冀。封号其实为平王,只是疯王名号更为响亮,他本人也十分中意。

&ep;&ep;厉霄自幼便天赋奇才,陛下曾对他寄予厚望,亲口称赞:‘文能定国,武可□□,后天下为吾儿掌中矣’。也是因为这句话,为厉霄招至祸患,十一岁那年,他身中奇毒,疯疯癫癫足足五年,后来虽净了毒,可精神却时常不稳定,他武力超群,发起疯来无人能挡,世传杀人不计其数。

&ep;&ep;原本这样的人,是人人避若蛇蝎的,但他解毒之后上了战场,带兵打仗竟能以一敌百,对敌军来说完全是活阎王,虽情绪时好时坏,但情绪好的时候,却能运筹帷幄,以此迅速掌握了军中大权,朝中声望如日中天。

&ep;&ep;眼下今上身子一日不如一日,如今朝中站队的人已经分为太子一党与疯王一党,但太子徒得老臣拥趸却无实权,而疯王被称为疯王也不完全是他的病情,哪怕在情绪稳定的时候,他的骨子里也透着一股疯劲儿。所以私下都传,一旦今上咽了气,太子便一定会是疯狼口中的肉兔,只是疯王不得老臣待见,陛下也忌讳他的疯病,登基定会名不正言不顺,不知疯王本人如何考量。

&ep;&ep;这般大情景之下,如宋家这般两头巴结的也不计其数,宋家已经送了美女去太子府,但疯王不喜欢女人,所以宋颂才会沦为邀宠工具。

&ep;&ep;此刻的宋家打的是服用过圣药的宋颂若能生下孩子,对于疯王来说必然是特殊的,但这也只是可能性而已,圣药会有什么未知也犹未可知,所以他们不能冒险拿别的孩子,只有宋颂这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庶子,是最不冒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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